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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更新时间 2023-06-2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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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梅(江海区桂中灯饰配件加工厂的经营者)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江环罚听告﹝2021﹞39号]不服,于2021年8月27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由:曾德梅(江海区桂中灯饰配件加工厂的经营者)因分别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会议室(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