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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 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名,代表股份281,458,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715%。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名,代表股份280,833,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93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62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20,238,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19,938,723股同意,267,950股反对,32,000股弃权,261,219,598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9,938,723股同意,267,950股反对,32,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9%。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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