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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东晖持有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协议转让。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方东晖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1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方东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方东晖(以下简称“本人”)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并按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方东晖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